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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  孙学俊 《税务纵横》2003,(10):33-34
确认收入的时间存在差异。建造合同准则规定确认合同收入的时间有三种(1)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八、费用和利润。(2)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以及在本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工的当期确认收人和费用。(3)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形成的追加收入,在发生的当期确认收入和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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