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工作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在以往的汇算清缴检查过程中,一些企业在申报前未按规定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从而被税务机关补罚,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现对发现的值得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解析,望对有关企业做好汇算清缴期间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