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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经营性物业贷款在北京、上海等七个城市试点推行,并获得成功,之后各大金融机构争相推出同类金融产品,其市场的空白性、收益的稳定性、用途的替代性,使经营性物业贷款迅速成为各大金融机构新争夺热点。围绕物业收益为还款来源、物业为抵押物的核心,各金融机构在期限、申请要求、贷款方案、担保形式、还款方式等方面各有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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