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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使用“翻墙”软件导致信用卡被盗刷的法律责任应当如何认定?本文以一起使用“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并进行交易后信用卡被盗刷的案件为例,对相关法律责任认定问题浅作分析。一、案例介绍王某曾在广州A银行处申领过一张具有跨境交易功能的信用卡(Visa卡)。该卡背面持卡人签名处有王某的签名,紧邻签名栏处有一组三个数字构成的CVV码。2020年3月12日,  相似文献   
2.
<正>保障持卡人卡内资金安全是银行的基本义务和法定义务,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对其运营设施、业务处理系统和相关数据存储,以及网络通信系统的安全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虚拟卡在网络交易过程中被盗刷的过错认定及赔偿责任分担,法院应综合考虑虚拟卡交易的特殊性,并结合具体案情及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合理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进行认定。银行对网络虚拟金融交易亦应强化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避免诉讼风险。  相似文献   
3.
<正>银行卡促销宣传是银行推广金融产品、吸引潜在客户的重要手段,但银行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促销宣传,否则很有可能被消费者起诉而面临法律风险。本文以某法院审结的一宗涉及信用卡促销宣传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对银行卡促销宣传内容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浅作分析。  相似文献   
4.
<正>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意见(二)》第七条规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行为,可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意见(二)》第九条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而提供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支付结算帮助,数量达到5张(个)以上,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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