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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其他组织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后来,随着我国在企业设立方面的法律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类型有了较大的变化,为了公平税负,除各类独立核算企业以外,1997年国家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明确征收企业所得税,后来把民办非企业单位也纳入了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到目前为止,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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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营业税,把征税对象划分为三类:一类是应税劳务,另一类是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第三类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第一类“应税劳务”,实行列举征税,凡《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所列举的七项劳务属于“应税劳务”的范围,应该征收营业税,不属于列举范围的不属于“应税劳务”,不征营业税;对于第二类“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实行指定征税,凡是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均应该依《营业税暂行条例》征税;而对于第三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先是采取有条件征税政策,不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应该征收营业税:“1、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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