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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有企业实行代征办法 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市总工会以岩工〔 2000〕 025号联合印发《关于龙岩市非国有企业工会经费拨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收入是各级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我国法律给予工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经济保证。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确保工会活动正常开展,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三次联席会议纪要 (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00〕 15号 )精神,并商请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总工会将非国有企业行政拨缴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征收。 一、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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