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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迫切需要提高经济效益,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就必须强化成本核算,必须摆脱以最终产品作为核算对象的束缚。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只能说明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结果,不能揭示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和承担这一结果的责任者。这种偏重于事后算帐,忽视事前管理和控制已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实行责任制的需要。为了建立一种能够满足企业内部管理、实际经济责任制需要的成本核算办法,1994年我们根据企业的经营环境和技术工艺条件,修订了产品成本的“定额比例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的加以完善与补充。运用“定额比例法”核算产品成本,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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