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谭素芳 《金融经济(湖南)》2009,(9):73-74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处罚适用原则之一的一个概括性表述,其具体内涵、定义依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为"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原则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处罚机关滥用职权对相对人同一违法行为以同一事实理由处以几次行政处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处于被管理地位的相对人法定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的行政侵犯,进而体现法律制度与行政管理的可预见性与稳定性价值. 相似文献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