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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汉琼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6,(6)
去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八五年四月一日已在各专业银行全面推行.实践证明,推行这一“条例”是银行信贷管理上的重大改革.这一改革对提高信贷资金效益,促进信贷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利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但是,从一年的实践情况看,还有些具体问题影响了“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韦汉琼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7,(4)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全面实行企业化经营将是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也是振兴金融、发展经济的一条根本途径.银行全面实行企业化经营以后,信贷管理必须有一个大的起跃,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经济建设中对企业真正起到摧化、裂变、粘合的推进器作用,确保信贷资金良性循环.为达到这一目的,本人认为在信贷管理上必须采取以下对策.一、合理核拨信贷基金企业化经营的基本形式和最终体现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分配.信贷基金多寡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经营的效益.只有合理分配信贷基金,才能正确考核一个企业的工作成效,并调动和激发全体信贷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因此,在银行实行企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解决好信贷基金的分配问题.在现行经济条件下怎样分配信贷基金才比较合理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因素考虑进行分配.一是辖区总人口;二是辖区工农业总产值和商业销售总值;三是七八年底辖区农业贷款总余额.根据上述三种原则分配信贷基金,虽然不是最佳方案,但可以解决以下几个具体问题:首先克服了区域大小的不平衡状态;其次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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