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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SEC储量评估是《美国联邦法规》的要求。2000年开始,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先后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后各公司每年按照SEC要求披露油气作业方面的内容。三家石油公司于上市伊始便分别委托外国储量评估公司进行储量评估。这种做法存有一定的信息安全风险,且不利于国内石油公司油气储量自身评估人才的培养,同时会造成国内石油公司缺乏与美国SEC"面对面"的沟通能力,易丧失话语权。因此,可考虑从国家和石油公司两个层面建立SEC储量评估机构和机制,建立独立于生产与经营部门的储量评估与监管(内控)体系,培养SEC储量评估专家人才,完善储量评估技术体系,强化储量数据管理,适当开展与国外储量评估公司的合作,分阶段逐步实现SEC储量独立评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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