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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在陕西省流传着一种说法:买煤的霸气,倒煤的阔气,挖煤的憋气。于是,关于煤炭联合销售、统一运作的念头由来已久。但终因省经贸委与煤炭局在谁来牵头的问题上各持一端,加上煤炭条块分割、具体操作较难而搁置。1998年7月,重点煤炭企业下放为实施联合创造了条件。先成立陕西省煤炭运销领导小组,副省长巩德顺为组长,办公厅副秘书长为副组长,计委、经贸委、煤炭局、工商局等为成员单位;接下来将原经贸委煤炭经营管理办公室、煤炭局运销处、煤炭运销公司和煤炭进出口公司四摊人马合并,成立陕西省煤炭运输销售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该公司在省煤炭运销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员负全省煤炭订货、铁路外运计划、计量和质量检验、协调价格和货款回收、商务纠纷处理等。同时赋于其审批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的行政职能。《煤炭经营管理办法》颁布后,又将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放在运销集团。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运作以来,实现了省内煤炭运输销售的集中统一管理,煤炭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国有重点矿和地方矿从中受益,合法乡镇煤矿的利益得以兼顾,非法和计划外煤炭不能进入流通环节。煤矿与用户、铁路的关系趋于正常。销量增加,库存下降,价格下降幅度和贷款拖欠增加幅度低于全国。陕西省的实践表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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