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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康元  庄幼绯 《上海土地》2001,(2):32-32,48
近两年来,全国不少省市土地管理部门在研究探索我国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上市流转的可行性、操作性等问题。国土资源部也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市流转问题座谈会。有迹象表明,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上市流转的“禁区”将会开禁,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使集体土地隐形市场有可能出山露水显化归并成为公开的地产高层。这对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将会有重大意义。在当前研讨农村集体土地上市流转问题时,我们认为,有几个重大问题是必须明确的,也就是说认识要提高,运作要规范,程序要统一。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同行们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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