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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各部门地理标志立法的现状
我国目前对地理标志的认定和保护主要存在三个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通过全国人大制定的部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方式对地理标志进行认定和保护,其主管部门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根据《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又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部门规章《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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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思涵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8):51-55
在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的相关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中,"地理标志"始终是一个使用混乱的概念。本文试图通过现有相关法律文本及规范性文件对这一概念的表述以及学理上的几种观点,对其实质性的构成要素加以总结,并通过对"地理标志"概念历史发展的梳理,对其间一些结论加以佐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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