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姬冠容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0,(Z1)
所谓“债权转股权”,就是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资主体 ,将有关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换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也就是说 ,将原有商业银行与企业的部分债权债务关系 ,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实施债权转股权企业之间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实施债权转股权之后 ,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股东 ,经过一段时间以后 ,视企业经营状况 ,通过上市、转让或者企业回购等方式收回资金 ,而原来的还本付息则转变为按股分红。债权转股权工作的重点主要是集… 相似文献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