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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各企业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学习,并在实践中就劳动合同的首次订立形成了不同的做法.有的公司一般与员工首次就订立三年期合同,有的则选择首次订立一年期合同,究竟孰是孰非值得探讨与总结. 一、问题的提起 劳动合同的首次订立关系到员工试用期的确定,关系到企业远期与员工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制度安排、风险控制,关系到企业与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员工心理契约的建立,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相似文献   
2.
全球化竞争时代,大批涌入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渐成为制造业一线工人主体,而谋求相对降低用工成本的企业则面临如何招得进、留得住、用得上、打得响外来务工人员的问题.从企业实践来看,外来工年轻好学,能够吃苦耐劳,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新生力量.但外来工队伍稳定性较差,流失率较高,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管理带来了重重难题,也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结合上海郊区汽车纺织内饰企业外来工管理实际,探讨"培训+培养+关心"的外来工人力资源开发模式,构筑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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