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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是政府对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 ,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线”。赤峰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 ,从 1997年起率先在三区 (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 )实施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至 1999年 5月 ,全市 12个旗县区已全部建立并实施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年多来 ,共计发放保障金1132万元 ,累计有近 30万人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救助 ,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充分发挥了扶贫济困、帮弱救残的作用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一、实施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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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数十年来一直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为我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面对经济体制的改革却陷入了困境,愈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保障从规模到内容就愈是“小而全”,改革的难度就愈大;愈是国有老企业,承担的企业保障负担就愈沉重,陷入的困境亦愈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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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的要求进行医改试点,现已运作一年,一个新的医疗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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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从“现收现付制”到“部分积累制”的转体,既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又强调了企业和职工个人的责任;既体现了社会共济,又突出了自我保障。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使得这种新制度在目前运行中,受到了支付危机的困扰,对整个财政运行已经并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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