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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作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种筹资手段和投资对象,它对聚集社会闲散资金、调整社会资金结构、发展生产有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国债规模处于国民经济应债能力宽松而财政债务重负的矛盾之中,国债形势:有宽松的一面,也有严峻的一面。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既要充分发挥国债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及对经济运行的反周期调节作用,又要防止国债规模过大对财政收支造成难以承受的压力,避免像某些发展中国家那样因政府债务问题而陷入信用危机和财政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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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并于12月2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设定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变卖或者抵押。同时规定在宽限届满被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提供临时住房,但应当计收租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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