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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麒 《企业管理(北京)》2013,(6)
A公司为工程项目型企业,人员规模超过1000人,主营收人数十亿元,按销售、设计、工程、售后服务四个环节分别设置专业化部门运营,工资制度安排的出发点是奖优罚劣:营销部门人员为"底薪+项目提成"制,工程部门采用项目费用承包制,设计部门和售后服务部门采用"职级工资制×绩效考核系数"的工资制.
A公司困惑的问题是,设计部门员工(人数接近100人)的绩效工资难以反映设计技术人员的工作产出(数量和质量),绩效考核实际效果是员工干多干少基本一样,考核形同虚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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