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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夏秋  杨鑫逸 《征信》2023,(6):52-58
衍生数据是数据平台对原始数据进行脱敏化处理和技术分析,形成的匿名化(非可识别化)、可读取、有使用价值的数据。数据平台兼具数据“守门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身份必然带来利益冲突。衍生数据不具有原始数据的高敏感性,且具有财产性和独立性属性,能够作为信托财产的标的。数据信托模式对衍生数据进行受托管理,能够使数据平台“守门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身份予以分离,维护数据主体权益,降低数据市场垄断风险,有效提高数据市场流通效率。在具体制度设计上,需明确数据平台的委托人和受益人身份,完善数据信托的监管规则、市场准入制度、合规管理等制度设计,促进数据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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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作为新兴区块链技术的产物,对传统金融市场的影响深远。随着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作为商业银行负债端存款货币的稳定性出现波动。目前我国对于数字人民币的定位是数字化现金,货币流通级别属于M0,同时数字人民币比存款货币具有更加突出的技术优势,例如双离线交易方式、银行账户松耦合、点对点交易等。但数字人民币存在技术依赖性和隐私泄露风险等缺陷,不足以替代纸币和存款货币,而需与其并存。存款货币与数字人民币同为信用货币,二者在金融市场中存在竞争关系。在数字化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货币系统稳定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保障。为了协调两者的冲突,减少数字人民币对存款货币的影响,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明确数字人民币不付息、设置风险预警机制等措施以保障两者的有机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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