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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维护职工利益,保证失业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按照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江北区从2000年起将基金征收工作移交区地税局。同时按照(渝财社[1999]180号)文件要求,区财政部门于1999年12月正式设立了社保资金财政专户,对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将其纳入了财政监管范围。2000年7月区财政社保科又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户运行一年来,为保障江北区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生活费的及时足额发放,为市级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以及加强社保资金财政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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