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预算外资金归国家所有、归政府使用、归财政管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相适应.预算外资金的会计核算也就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在国务院29号文件下发之前,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是“财权不变(指各部门和单位),财政监督代管,财政专户储存”的办法。各部门和单位将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存人财政专户,在资金结存类中设“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收:财政专户存款,付;银行存款。财政部门在资金来源类中设“专户储… 相似文献
2.
按照国务院(1996)第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预算外资金是指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等财政性资金,这部分资金将逐步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管理形成如何,即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其资金性质是一致的,是凭借政府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而收取和提取的资金.以实现收入为实现支出的前提,工作的重点在于组织收入,财政预算内资金的工作重点在于安排支出.尽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纳入预算,在管理方式上也不宜采取现行的预算管理方式,原因有三:一是行政事业性收…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