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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缺陷产品管理现状 作为质量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缺陷产品管理制度在我国尚未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从立法上看,我国目前与此类问题关系最为密切的规定见于《产品质量法》。该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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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5):10-11
中国缺陷产品管理现状 作为质量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缺陷产品管理制度在我国尚未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从立法上看,我国目前与此类问题关系最为密切的规定见于《产品质量法》。该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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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产品开发的初期,就要对产品进行非常详细的分析,包含在这个产品里,哪些技术是属于别人专有的,哪些是别人已经申请了专利的,哪些还没有申请,哪些申请过已经过期。只有把自己的产品分析透了,你才可能知道你的产品里是否包含侵权成分,明了你的风险在哪里,你应该如何规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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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至16日,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李锦范部长的邀请,吴基传部长率中国信息产业代表团访问了朝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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