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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海斌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1)
正确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问题是统计研究的核心问题。由于统计研究的是事物具体的数量关系,而具体的数量关系有其质的规定性,因此统计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量的前提,由质入量,把握事物的量,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可见,统计研究中“重量轻质”是不对的,有害的,只有坚持“质-量-质”的辩证分析,才能正确地把握统计研究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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