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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南通土地市场的现状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南通于1990年6月和8月,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向外商试行出让了两块面积为403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有效地推动了南通土地市场的培育和发展。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精神指引下,在全省较早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下简称方案)和《南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自此,南通土地市场不仅在质和量上有了重大突破,而且开始向开放、有序、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至1994年底止,南通市已基本形成土地一级市场由政府高度开搞活,以及整个土地市场连动运转的良好态势。南通土地市场发展尚有许多方面与国家重点发展区域——上海经济区辐射核心层城市不相称的地方。 ——土地一级市场发展不快,缺乏竞争性。从土地出让的数量看,在1992年至1994三年间,南通市共出让土地总面积226.59万平方米,出让合同总金额9.82亿元,到帐总金额4.1亿元。尽管这个数字与内陆诸城市相比还是相当可观的,但与苏南及南部沿海城市相比,却望尘莫及,相距甚远。以苏州市为例,该市仅1992年一年,就出让土地总面积206.46万平方米,出让合同总金额高达35个亿,到帐金额18个亿。其中昆山一个县级市,1992年出让土地面积1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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