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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于1988年8月27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以下简称《中日投资协定》)。从80年代初开始,我国政府为完善保护外国资本的国际法律制度,和瑞典、德国、挪威、澳大利亚等近20个国家签订双边投资协定。中日两国一衣带水,具有邻近的地理条件。历史上,中国和日本一直保持着贸易往来。自1979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两国间的贸易和投资迅速增长,日本在华投资遍及我国20多个省、直辖市,投资总额仅次于香港,是向我国输出资本的主要国家。我国目前虽无大量资金到日本进行投资,但我企业走向海外势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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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根据该款规定,合作企业的类型可概括为两种:一是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可称之为法人型合作企业;另一种是不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依法成立非法人型经济实体的,可称之为非法人型合作企业。本文就这两种类型合作企业的财产责任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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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力资源开发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力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形式,对一个企业的发展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正确合理地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是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课题。重视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将人力资源管理放到企业管理的首要位置,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对人力资源的开发配置制度进行有效的改革创新,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各项技能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异的员工及时地给予表彰鼓励,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开发的效果,能有效地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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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自八十年代实行改革开放后,为引进外资,调动广大炎黄子孙的积极性,在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一系列涉外经济法规的基础上,于1990年8月19日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下简称《规定》),作为规范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在大陆投资的主要法律。台湾从五十年代开始,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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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部分不法外商采用实物投资时,虚报设备的价值,从中渔利,使中方合作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其造成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对财产的估价方面的立法不够健全。本文就健全我国对外商投资财产评估的立法从立法体系、评估的性质、评估的法定机关、评估程序和评估机关的法律责任5方面提出法律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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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东盟六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政府为促进本地区的技术和资本流动,加速本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于1988年1 2月19日缔结东盟六国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下简称“协定”)。协定适用范围协定适用来源于缔约国任何一方或和缔约国境内有直接联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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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企业资源计划)是一种企业管理的思想,强调对企业的内部甚至外部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EPR管理是时代发展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当前,随着中石化集团公司对ERP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用EPR管理推动企业发展是我们必须研究和面对的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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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是目前被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领域的高新技术。EDI的使用给现代民商法律带来新的课题。本文认为应对EDI使用而出现的法律问题诸如合同形式、电子提单、电子单据等加强研究,并对我国立法应采取的对策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