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经济学   1篇
  200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1.
论合同无效之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处理的规定只有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依照上述规定,合同无效将产生三种法律后果(责任):①返还财产;②赔偿损失;③没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追缴财产).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