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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30日.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提出明确的实施措施。具体包括:自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金额征收营业税;禁止商品房预购入将其所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实行实名制购买房屋,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在商品房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权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这些政策和措施,是政府打击房地产市场虚高房价的又一记重拳,但是,在房产市场的泱泱洪流中,它是否真的可以按照目标,达到预期效果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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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工作事关民生大局.是国家医改工作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和医疗保险市场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滋生的道德风险问题不容忽视。道德风险的存在影响了稀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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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视角下的法定地役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证明法定地役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设定条件和适用范围进行研究。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法定地役权存在的基础、基本功能、存在形态及其与相邻权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1)法定地役权的存在有其客观必要性,难以用相邻权代替之;(2)用相邻权制度调整土地利用中的地役关系,具有较大的局限性;(3)用法定地役权制度调整地役关系,更符合土地利用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研究结论:法定地役权应成为我国地役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地役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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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要分清主客体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一直是备受各界关注的话题,但理论上有许多问题尚未厘清。本文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主体、客体及收益分配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思考,认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流转的主体应是土地的使用者而非土地的所有者,流转的客体应是存量建设用地而非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关系的主体应是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国家,而非各级地方政府。一些观点对现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讨论不无启发。作者指出当前流转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很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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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用地不宜采用租赁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者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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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租赁法律问题研究综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较详尽地综述了近年来关于土地租赁的概念、适用范围、权利性质、租金和期限确定,权利流转等问题,并提出今后关于土地租赁制研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