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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明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5,3(4):41-51
福建地区的自然条件不太好:山区多,可耕地不足。南宋政府基于福建的这种经济条件,在役法和专卖制方面给予特惠。当时普遍把福建的建宁府、南剑州、汀州、邵武军称为上四州,而把福州、兴化军、泉州、漳州称为下四州。但汀州、漳州属于与上四州、下四州的其它地区完全不同的经济圈。所以,南宋时期福建经济似应划分为建宁府、南剑州、邵武军,福州、兴化军、泉州,以及汀州和漳州三个区域。南宋时期福建地域的食粮问题极其恶劣。除汀州之外,上四州其它地域大体上达到了自给米谷的程度。下四州内部存在相当的地域差异,粮食供应很困难。汀州和漳州粮食可能不足,但该地区依靠本地的土产仍能勉强自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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