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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信用征信机构收集、分析整理和使用信用信息等行为若侵害征信对象的隐私、信用、商业秘密或商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信用征信机构向服务对象提供虚假信用信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信用征信行为的公益性,信用征信机构的民事责任在归责原则、损失赔偿和举证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应当具有特殊性,其目的是降低信用征信机构执业风险,以促进我国征信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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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是我国独立保证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完善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顺应保证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趋势是独立保证制度构建价值基础.我国未来担保立法应该在现行担保法第五条的基础上,从独立保证的独立性和从属性,独立保证人和担保债权的范围,独立保证人的抗辩权和独立保证人的追索权等方面,构建我国的独立保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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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债权是指主债权人基于保证合同对保证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它是一种从债权.为了保护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我国担保法应明确规定保证债权的效力.本文认为基于保证债权的债权属性,保证债权应当具有债权一般效力,特别是应当具有债权的保全效力.基于保证债权的担保属性,保证债权应当具有担保物权的部分效力,尤其重要的是,保证债权应当具有物权优先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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