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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崇浩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3)
漕粮被称为“天庾正供”、“朝庭血脉”,在封建统治者看来是至关重大的,因而历来“不蠲不赦”。然而在清代乾隆时期,漕粮的控制明显放宽,较为引人注意。以下试从蠲漕、截漕与平粜、白粮改征三个方面分述。 所谓蠲漕,是指对有漕八省额漕的普免。为了保证京师供馈,普免实际上是逐年免征的,故普免又称轮免。乾隆时漕粮普免分三次进行,道光《钦定户部漕运全书》卷三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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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依明代制度,皇帝嫡长了以外的诸子例封亲王,他们到一定时候便去各地就藩封国。这些就藩的亲王皆通过被赐、奏请、纳献、逼买、强夺等手段占有大量的土地,此土地即称之为王庄;在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以前,王庄由王府自行管业,为了维护王府和整个封建王朝的利益,在成化六年以后政府屡申由州县代管;王庄上的生产者或由皇上钦赐,或是被迫充当,或为自行投充,通称之为王庄佃仆、佃户等,他们对王庄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受到王府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不少人还需承担地方政府的杂泛差役,履行双重的封建义务……。对于这些情况,以往有学者作过精辟的论述,毋用赘述。总地来看,明代各地的王庄不仅规模大,而且危害相当严重,本文主要依据方志的记载,具体地叙述明代在鄂境内的王庄规模和这些王庄给本地带来的灾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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