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0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一)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多项资产的,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进行分配;如果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总额,则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显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是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孰低的原则确认,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过程却是按总体比较原则进行的。当换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相比,都呈同向变化时(如同为增值或同为减值),这一处理方法没有什么弊病;但若呈反向变化时(如一增一减),如果仍根据总体比较的结果来确认换入资产的价值,从谨慎性原则的角度来讲,就有可能虚夸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虚计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例:甲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栋房屋和一台设备与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辆轿车和一台机器相交换(假设没有相关税费),各项资产的价值如下表所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第一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轿车:250 000/(250 000+350 000)=41.67%机器:350 000/(250 000+3...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