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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天柱 《保险研究》2017,(1):118-127
通过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保障这一特殊的合同利益。保险保障这种利益具有特殊的内涵形态及实现过程,具有保障确定有效、保障范围充分、保障期限扩展三个方面的特殊规定性和相应规则要求。应根据保险交易特点与保险合同本质,通过设置特定权义规则与责任机制,来确保被保险人保险保障的有效获得与维持。  相似文献   
2.
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下,虽然植入式广告的法律定义和法律地位还未明确,但政府部门应该并且能够积极发挥职能进行有效管理;修订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合理的法律规制体系是加强植入式广告治理的根本之举,要着力于经营者法定告知说明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14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性很强,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研究和明确。依据立法精神并结合现行制度和社会现实,通过出让及其后的依法流转方式取得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时不宜再向权利人收取具有对价性质的费用;该条款对于外国人在我国住宅的适用不必要也不应该做出限制性或排除性的特别规定;至于该款规定是否适用于“住宅商用”的商铺和未建造住宅的空地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4.
马天柱 《保险研究》2016,(11):98-106
细致全面的相对强制性规范是保险法有效规制保险格式条款的特殊技术,保险法相对强制性规范在主体关系、规范内容、强制效果与存在基础和意义等方面都有显著的特点。相对强制性规范之强制性仅指向强势的保险人,其功能是规制保险人的条款拟制和契约行为,实际上也是为被保险人合同利益的实现设置最基本保障。相对强制性规范在实证法上有多种表现形式和存在样态,相对强制性规范之违反的内涵及效果应准确把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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