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主要表现为对象认识错误、方法认识错误、因果关系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与方法认识错误应采用法定符合说的观点,应该就已经造成的危害后果认定为犯罪既遂,对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相似文献
2.
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单位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情况不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但是单位负责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应根据其是否属于“擅自“挪用行为来决定对单位负责人是否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与“用“的关系应该采用单一行为的观点,这样可以正确理解挪用公款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从而对行为人处罚时做到罪刑相适应。挪用公款不退还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不退还的故意,就应该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3.
犯罪构成作为刑法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是罪刑法定原则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犯罪构成理论采用了与德、日及英关不同的综合式的模式,将犯罪构成作为评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唯一标准。但在实践中这一标准因为《刑法》第13条的但书及排除违法性事由出现了例外,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犯罪客体要件存在漏洞,将刑法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作为了客体要件。为了将这些例外情形纳入到犯罪构成中,应该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4.
论刑法中的具体事实认识错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主要表现为对象认识错误、方法认识错误、因果关系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与方法认识错误应采用法定符合说的观点,应该就已经造成的危害后果认定为犯罪既遂,对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