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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工作是公安机关刑事侦察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国家赋予的侦察权,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项“拳头性”工作。针对铁路刑事犯罪活动的新特点 为更有效地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维护铁路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一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95年8月,西昌公安处试行了刑侦体制改革,在14个基层派出所和乘警大队设立了15个刑侦队,作为处刑侦支队的派出机构。经过两年运转,效果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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