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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所列的关税税率如何制定与运用?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征收进口税或出口税。海关税则是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公布实施的应税或免税商品的系统分类表。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包含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表两部份。第一部分采用了《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该目录按照商品的自然属性、功能和用途,加工程度及生产行业等原则,把所有商品分为21类、99章、1011个税目,每项税目有一个四位数字编码,前两位数字  相似文献   
2.
<正> 《协调商品名称及其编码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一部最新的多用途的六位数编码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目前它已逐步被世界各国采用.欧洲共同体、美国、日本等贸易大国都要求与中国谈判关税时使用以《协调制度》为基础的海关税则,并在《协调制度》基础上达成关税减让协议,所以研究、采用《协调制度》是中国参加新一轮关税谈判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3.
最惠国待遇是关贸总协定的基石,是世界多边贸易制度的核心和指导原则,是国际关税领域中的一项重要优惠制度。 (一)《总协定》最惠国待遇的定义及特点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明确规定:“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物的待遇不低于施惠国给予第三国或与之有相同关系的人或物的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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