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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视野下的小产权房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的证实际上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目前,政府对小产权房的管理主要停留在打击和阻止层面,但是收效甚微.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业管理招投标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推行对物业管理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主要探讨了物业招投标制度缺陷,提出了完善物业招投标制度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3.
对“人肉搜索”进行法律规制的困境与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姜 《全国商情》2009,(9):135-136
本文对当下引发社会担忧的网络"人肉搜索"进行界定,分析其负面影响及规制的必要性,并从法律角度分析规制的困境,进而提出架构合理法律规制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林姜 《特区经济》2011,(4):34-35
农民集体实现土地价值的本能、城市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政府监管职能发挥不力等因素是小产权房大量出现的原因所在。应用发展的眼光全面衡量小产权房的得失,通过有条件使现有小产权房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合法化,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相似文献   
5.
林姜 《经济导刊》2011,(9):12-13
2008年元旦我国开始施行《城乡规划法》,我国的市县以及村镇因此获得规划的主导权,这是我国规划史上最大的一次放权,也是地方政府主导集体土地利益调整的最大的历史契机,地方政府可以将大量灰色的历史遗留问题转为合法。有关小产权房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县市政府完全就可以依法进行行政调整和补办一些手续。  相似文献   
6.
浅析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成因与法律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根据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主要表现,找出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成因,研究解决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对策,提出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的立法建议,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相似文献   
7.
林姜 《中国城市经济》2011,(1X):271-271
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定性、法律主体问题均未给出明确的规定,本文从制度、比较法和保护业主权益等层面阐述了赋予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的必要性,但其诉讼权能有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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