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贸易经济   1篇
  200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麻云燕  毕敬 《新财富》2006,(9):68-70
美国是判例法系国家,其证券法律体系也是由诸多浩繁的法案及规则构成,其中,关联人士持股及售股的规定散见于《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的各条规则中。本文归纳了美国上市公司创始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人士交易本公司股票时需要重点关注的规则,并作出解释说明,同时,也对中国内地与美国在关联人士持股及售股限制方面的证券法规进行了比较分析,以供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及全流通后的中国企业股东及高管参考。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