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贸易经济   3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1.
现代民法必须通过其内在的关于人的观点才能得以理解。这种关于人的观点在康德伦理学中得到了集中阐述并被引入法律领域产生了法律人格概念。法律人格最终与伦理人格相分离成为了纯粹实证法的创造。由此,法人得以被实证法赋予了法律人格。  相似文献   
2.
申林路 《商场现代化》2006,(5X):233-235
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债务责任由最初的人身责任发展的现代的财产责任,债权由此取得了完全的经济价值。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更大规模的财产作为资本进入流通的需要,真正实现债权的经济价值具有重要意义。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于使债权如货币一般取得自由安全的流通性。而其流通性的关键,则在于通过利用法律上的无因性理论维护受让人权利。无因性可别为外在无因性与内在无因性。尽管前者更为广泛的在物权法及票据法上被提及,后者则事实上乃无因性之核心。通过对债权无因性的法律实践历程的观察,实现债权的无因性关键在于四个方面:实现债权客观要式性、记载效力的判断采完全的客观主义原则、允许恶意或重大过失的例外,以及不当得利法理论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申林路 《商场现代化》2006,(15):233-235
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债务责任由最初的人身责任发展的现代的财产责任,债权由此取得了完全的经济价值。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更大规模的财产作为资本进入流通的需要,真正实现债权的经济价值具有重要意义。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于使债权如货币一般取得自由安全的流通性。而其流通性的关键,则在于通过利用法律上的无因性理论维护受让人权利。无因性可别为外在无因性与内在无因性。尽管前者更为广泛的在物权法及票据法上被提及,后者则事实上乃无因性之核心。通过对债权无因性的法律实践历程的观察,实现债权的无因性关键在于四个方面:实现债权客观要式性、记载效力的判断采完全的客观主义原则、允许恶意或重大过失的例外,以及不当得利法理论的适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