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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营业税时期,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租赁行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就产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 全面营改增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其开发的商品房收到的预收款,不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在收到预收款时需要预征增值税;而建筑行业和租赁行业收到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平移了原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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