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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在逐步加快,今年第二批试点方案已经全部推出,中国的股权分置改革正在全面铺开中。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股改中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到目前为止,财政部还没有出台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规定。因此,股改的会计问题还在各界的争论之中。其中,会计上争议最多的是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是应计入费用还是资产及相关账务处理问题。对此,有人认为应该计入资产,作为一种追加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也有人主张计入费用,在支付对价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还有一些人的观点是,按照过去的经验,由于政策变化、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支出问题,是在合并报表的过程中核销掉,直接减少所有者权益。各种观点众说纷纭,各有理由,究竟哪种处理方法合理?什么样的方式对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的影响较小,更符合现行的会计准则呢?笔者对此提出浅见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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