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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行制度相比较,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二是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成本,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额分期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三是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规定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四是为了解决现行制度下医院医疗和药品收支不配比、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科研教学经费核算混乱等问题,借鉴国际惯例,合并了医疗、药品收支核算,规定管理费用不再分摊,完善了自制药品和材料的成本核算,明确了科教收支的会计处理;五是为了兼顾预算管理需要,规定通过专设预算会计科目或采用备查簿方式提供预算会计信息;六是将原来的"收入支出总表"改为"收入费用表",增加了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进一步完善了报表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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