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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供销合作社体制经过十三年的改革,综合经济效益年均增长九亿元左右。不论在综合服务功能上,还是在竞争能力上,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我省供销合作社经济的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快速、协调、稳定发展的格局来比较,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突出的问题是,处于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第一线的基层供销社经济的发展速度,大大慢于县(市)以上联合社经济的发展速度。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解决的一个问题。一、对推行经营承包制的简要回顾我省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是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中央一号文件)以后开始的。按我省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门店)推行经营责任制的时间划分,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4年到1986年。这三年,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门店),推行的主要是1984年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制定(后来又有完善)的"干部(包括主任、经理、厂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经营企业(门店)推行的是"联销计酬保毛利"、"联购联销计酬超额分成"等;生产加工企业执行的是"计件保质生产责任制";边小微亏的零售门店和小型饮食服务摊点执行的是"税费包干责任制"。不论执行那种形式的经营、生产责任制,当时都把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和加强供销合作社的两个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这三年,不仅连续三年实现购、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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