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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为霖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88,(4)
地勘单位实行租赁经营的可行度如何?至今仍然是一个尚待确证的问题。本文结合云南地矿局在4个地勘单位进行租赁经营试点一年来的情况,分析了租赁经营后出现的十大变化,用事实说明租赁经营不仅是实现两权分离的有效形式,也是搞活地勘单位的有效措施,同时还是实现向“三化”转轨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
姜为霖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88,(2)
租赁经营是按照两权分离的原则实行的,但实行之后,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引起的变化又超出两权分离的界限,譬如在全民所有制的表现形式上,出现国家所有制和单位所有制并存的形式;在两权关系上,出现了两权分离和两权合一并存的形式;从发展分析,可能出现单位所有制超过国家所有制的前景。本文着重围绕上述变化进行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设想。 相似文献
3.
姜为霖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87,(4)
(一) 什么是租赁经营? 地勘单位的租赁经营,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一种具体经营形式。实行租赁经营的目的,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强化经营者的责任心,确保经营者的自主权,以促进地勘单位内部经营机制的完善。换句话说,就是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把属于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按净值出租给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承租申请人,由承租人按照独立核 相似文献
4.
姜为霖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87,(7)
从1987年初云南地矿局在四个单位进行租赁经营试点以来,已经引起了各方面广泛注意。大部分同志认为:这是深化地质工作改革的关键性步骤,也有一部分同志持怀疑观望的态度;还有少数同志把租赁经营与“资产阶级自由化”简单地对接起来,认为“这是搞资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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