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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小平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1998,(3):44-45
在求取房地产价格时,通常采用收益还原法和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适用于评估预期未来有稳定收益的房地产,特别是适用于将来用于出租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市场比较发达、比较案例较多的市场情况。对于同一幢房地产,产权人可以通过出售的方式收回投资,也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收回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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