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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规避行为的法效果取决于其与实质法秩序的匹配性,应当从认识论与工具论分别发力,脱离商事规避行为法效果裁判标准不一的囹圄。在认识论上,商事规避行为法效果判定牵涉的价值元素及次序排位均有别于民事规避行为,法院应当相应匹配不同裁判思维,更为审慎地作出负面评价。在工具论上,加强立法供给并非最优解,应转从司法技术入手,构筑统一的司法裁判范式以限缩裁量空间。对此,宜建立以比例原则为内核的二阶衡平模型。考虑实然法存在价值倒错可能,应当先行运用比例原则对商事强制性规范作出一阶评价。对于“负向评价的法”,规避行为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对于“正向评价的法”,规避行为的法效果仍需运用比例原则对其有效边界做出二阶评价。对于满足目的正当性、效果必要性以及手段适当性三要素的规避行为,应判定为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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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建设资金筹措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业资金投入整体格局变动较大,具体表现在资金投入总额、投入主体与结构、资金流向与效益等各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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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公司法修订工作已启动,从宏观层面探讨并反思公司法规则变迁无疑意义重大。脱法实践作为一种“失范的自治行为”与公司法规则变迁紧密相连,并存在耦合基础,即法的社会性、价值性与不完备性与脱法行为的实践性、逐利性和指向性具有相通、相倚和相成的共性。脱法实践与公司法规则变迁之间产生耦合的逻辑进路是对应然层面法秩序的判定,而判定此种应然层面法秩序的必要前提则是对脱法实践以及相应的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分别进行合法性评价。经过合法性评价后的脱法实践与公司法规则之间存在四种耦合形态,并可以类型化出三维逻辑样态: 正向评价的法与违法的脱法之竞争逻辑、负向评价的法与合法的脱法之替代逻辑以及负向评价的法与违法的脱法之重塑逻辑。不同逻辑样态下的变迁范式呈现出各异特征,并对公司法规则变迁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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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哈·戈申理查德·斯奎尔林少伟许瀛彪 《当代金融研究》2017,2017(3):147-165
目力所及,在公司法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人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人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 substitution 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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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理论——适用于公司治理中的争论——构建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神话之上。然而,真正的分离存在于所有权和所有权,即股东股份所有权和公司资产所有权之间。股东不是被代理人;董事和高管亦不是股东的代理人。股东确实选举董事,不过董事奉公司法为圭臬,根据公司法行事,而公司法极少要求最大化现有股东价值。相反,公司法允许甚至鼓励董事为公司的基业长青而行事,只要董事有合理理由认为其行为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然而,代理理论对此现实置若罔闻。与此不同,正如早期文明通过参照现实世界中的现象与看不见的神之间的关系来解释前者,代理理论学者讲述的是股东们为保持安宁而有所牺牲(支付监督成本),而管理层则做出承诺并以此行事(引发约束成本),但股东们最终还是要处理不受诸神控制的一时冲动(剩余经理自主权)。然而,尽管研究成果丰硕纷呈,但表明这场战斗是真实的证据尚付阙如。管理者通常忠诚可靠,这可能是因为现行公司法的重点在于规制管理者不忠,并且商业领域的竞争远比大多数代理成本模型所设想的要激烈得多,其几乎没有留给管理者任何松懈余地。相反,有证据表明管理者受认知偏见的影响,最为重要的是,管理者显得乐观。管理者乐观主义和公司法的灵活性可以为最大化现有股东价值的大多数有争议理论的失败提供解释。如果学者直面现实,将代理崇拜抛之脑后,经济学与法学研究的学术水平都将得到提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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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哈·戈申理查德·斯奎尔林少伟许瀛彪 《当代金融研究》2017,2017(2):151-167
目力所及,在公司法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人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人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 substitution 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