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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巡谈话中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邓小平同志多年来的一贯思想。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两手抓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指明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就目前情况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仅处于初级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国家干部往往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采取“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方法,导致  相似文献   
2.
这里所说的“统贷统还”的贷款办法,就林业贷款而言,就是林业部门将其所辖区域内或所辖单位发展林业或治沙的贷款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承贷,到期由该实体负责偿还。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开发信贷部在《1996年的开发信贷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分行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林业、治沙贷款实行统贷统还的办法进行尝试。但必须由农发行对项目计划进行审批。”对此,我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对林业、治沙贷款实行统贷统还的办法是可行的,并具有普遍实践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久前在贵州省的贵阳市召开扶贫开发信贷工作会议,从会议精神来看,1997年的扶贫信贷工作有以下六个显著特点。 一是贷款增幅大,数量多。国务院已经决定,1997年的扶贫贷款规模在现有55亿元基础上再增加30亿元,达85亿元,占1997年中央扶贫资金总量的55%。这种大幅度地  相似文献   
4.
林业贷款实行"统贷统还"是指林业部门将其所辖区域内发展林业和治沙的贷款企业或项目集中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承贷承还。近一年来我们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林业、治沙贷款"统贷统还"方法进行了尝试,认为该办法是可行的。一、实行"统贷统还"是林业产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这几年贷款管理的实践,在目前的资金管理供应体制下,实行统贷统还的贷款方法,有利于林业的发展。过去在农业银行管理时期,由于受资金管理体制的制约,往往形成贷款规模与资金相分离,项目与资金相脱节。致使多种经营项目贷款与营林造林项目贷款的比例失调。从1995年起,林业、治沙贷款归农业发展银行管理,为林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会和环境。农业发展银行以扶持农业发展为己任,以"保本微利"为经营目标,能使贷款资金与规模相一致,项目与资金相配套,为林业事业的发展和防治沙漠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资金保障,而实行统贷统还又为林业部门进行产业化管理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在现行的信贷体制下,实行"统贷统还"的贷款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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