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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处理好供销社与农民的关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的核心问题。对此,我通过认真学习、反复对照,归纳为以下十个方面的关系,需要切实处理好。1.要处理好"主人"与"仆人"的关系。农民是供销社财产的所有者,是供销社的"老板",处于"主人"地位。供销社的干部职工是"老板"的"雇工",是工作人员,处于"仆人"地位。"仆人"要事事、处处围绕"主人"转,全心全意为主人服务。2.要处理好服务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供销社是搞服务的,农民是它的服务对象,服务者要主动、热情地为被服务者服务,一切经营的出发点和  相似文献   
2.
一、认真学习《决定》,统一思想认识。当前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总的说是开放的、上进的、务实的。但笔者认为,按照《决定》要求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很严重,必须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进而统一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一是全局观念不强,本位主义严重。从供销社高层管理机构(各级联社)到联合社直属企业和基层社各层都有这个问题,强调本企业、本单位利益多,考虑全局整体利益少。对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执行上存有随意性,甚至个别企业单位(班组)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利于自己的就不干。比如,在棉花收购这一政策性  相似文献   
3.
一、对先进生产力的理解 所谓生产力是指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先进生产力是指这种能力的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先进性及其自身内在的方向性,始终体现着社会发展趋势,指示着社会发展的方向。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原理,社会生产力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大组成要素中,劳动者是最活跃的因素。随着“三大要素”特别是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及其组合状态的不断优化,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从低级向高级的迈进,人类社会便由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封建社  相似文献   
4.
素有河北省第一产棉大县的威县,1993年棉花因自然灾害而大幅度减产。面对困难,威县供销社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努力开拓购销业务,以附营补主营,以节支补减收,取得了"五增两保"的好成绩,完成利润187.7万元。一、转变认识,树立市场经济新观念。去年初,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供销社专营的商品面临着严峻挑战,棉花产量大幅度减少,农资由专营实质上已改为经营,食盐也营而不专。在内外夹攻的严峻形势下,在威县供销社干部职工中普遍产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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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994年以来,邢台市威县供销社看危机、加压力,找机遇,增动力,以强烈的时代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大刀阔斧闯市场,从思想到行动实现了六个转变,使全县供销社走向振兴发展的新路子。一、由等靠、怀旧、畏难情绪转变为自力更生、自发奋进、自己救自己、自己发展自己的开拓精神。今年初,由于上年棉花因灾大幅度减收,农资有专营改为经营,有些干部产生了等靠、怀旧、畏难情绪。对此,县联社一班人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分析形势、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供销社前途和命运"的大讨论。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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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面对变化了的新形势,更加突出重点抓棉花,促进了棉花生产、经营的新发展。1999年度全县植棉38万亩,总产45万担,是近年来棉花收购进度、质量、效益最好的一年。 一、抓关键,打基础,引导推动棉花产业化 威县供销社从棉花生产入手,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的变化,运用经济手段,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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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照《决定》精神,深刻反思几年来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历程,有些想法和做法,与中央《决定》提出的改革目标不相符,甚至背道而驰,从改革的指导思想上说,有三种思潮值得注意。一是个体化思潮。即搞所谓的"社有民营"。不少地方把这一做法视为拯救供销合作社的灵丹妙药,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全面推行。甚至提出只有搞"社有民营",改革才算一步到位,其它改革都是权宜之计。这样搞的结果,把供销合作社的组织搞散了,财产搞乱了,服务宗旨搞丢了,合作社原则搞没了,整体优势搞小了。不仅包袱沉重的单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扭亏的问题,经济效益没上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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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如何继续深化改革,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向综合性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我认为,应该做到:"三个不能"、"三个必须"。一、"三个不能"是:第一,组织不能散。一是"社有民营"不能再搞。因为社有民营实质上是把供销社大划小、小划了、公变私。这样搞,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适应参与大市场、组织大流通的需要,也不符合供销社的所有制性质,不符合中央对供销社指明的改革方向。二是基层社不能下放。基层社下放乡(镇)管理,必然弱化供销合作经济组织,成为乡(镇)政府的附属物,人、财、物均不能自主,整个供销社系统就会失去"基础"。三是各级联社不能弱化。有些地方政府无视供销社的独立性、特殊性,把供销社作为政府部门强令分流人员、兴办实体,甚至进行撤并,这是很不应该的。特别是县联社这一级,不能仿效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改革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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