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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鼓与指挥     
何富伟 《魅力中国》2013,(16):93-93
在我国传统戏曲艺术的呈现上,有着三分演唱,七分伴奏的说法。由此可见,在整个戏曲的演出环节中,戏曲伴奏所处位置的重要和必要性。戏曲伴奏是指通过弦乐、弹拨乐、吹管乐、打击乐和代表剧种特色的主胡等乐器的伴奏、合奏、重奏及协奏,在演出中起至Ⅱ托腔保调,衬托表演的作用。演员唱、念、做、打的表演,无不需要以上器乐的伴奏。戏曲伴奏是一出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演员表演的组成部分,是为剧情服务、为演唱服务的,必须统筹考虑全剧的接口,以及各个演员的具体声腔特色,伴奏要配合演员充分体验角色的心态、情绪的微妙变化,不仅要对音乐本身进行诠释,而且需要对剧情、演唱演员的个性特点进行详细研究和了解,通过音乐刻画人物形象,揭示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剧中人物性格的对比与冲突,推动戏剧矛盾和情节的展开与发展,这样才能相得益彰,珠联璧合。  相似文献   
2.
何富伟 《魅力中国》2013,(14):83-83
我国戏曲艺术是由各地方剧种组成的,由于各地方剧种所在的地域和形成发展的渊源不同,艺术特色、表演风格不同,其伴奏乐件中打击乐的配置、运用与特点自然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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