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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即主体,任何一种实体观都离不开对“主体”的理解。在哲学史上主体概念具有三种意义:逻辑学意义、形而上学意义和认识论意义,那么与之相关的实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亚里士多德的“主体”■具有逻辑学的意义和形而上学的意义,他的实体是使现象的存在得以可能的形而上学的存在。笛卡尔开辟了主体概念的认识论意义,从而把“主体”与人(思维)挂钩了。但他的“主体”概念依旧有形而上学意义的残余,思维活动必须有所依存的主体,从而推出了精神实体。康德严格贯彻了“主体”(Subjekt)认识论的含义,并严格地将认识论主体与形而上学主体完全的区分开来。实体即主体不再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与“人”无关和现象之外、脱离时间作为自在的存在本身,而是实体作为主体的功能性的体现,只能运用于现象之中,并且与时间相挂钩、作为现象流变的时间基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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