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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翔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1996,(3)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行为是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行使的。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由自然人组成的。故某些自然人的行为不仅有属于其本身的行为又有属于法人的行为。实践中这是很容易混淆的,因此有必要对此有较明确的认识,否则很可能造成失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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